你好,打狂犬疫苗

时间:2023-11-17 作者:北京律师



打狂犬疫苗属于门诊医疗,一般不可以报销。但有两个方面提供参考:一、是有许多地方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基本医疗将狂犬疫苗接种列入了单病种的特殊付费范围,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二、是打狂犬疫苗属于意外伤害,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报销部分费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打狂犬疫苗属于门诊医疗,一般不可以报销。但有两个方面提供参考:一、是有许多地方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基本医疗将狂犬疫苗接种列入了单病种的特殊付费范围,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二、是打狂犬疫苗属于意外伤害,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报销部分费用。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根据接种的疫苗种类而定。例如打狂犬疫苗是可以报销医保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本文链接: http://www.010lvshi.com/46257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临海律师 衢州律师 杭州房地产律师 南昌律师 重庆离婚律师网 重庆合同律师 杭州找律师 杭州律师网站 杭州房屋律师 西安律师 沈阳律师 绍兴律师 镇江律师 安徽律师 泉州律师 威海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长沙律师 玉林律师 攀枝花律师 武汉律师 珠海律师 鞍山律师 西宁律师 德州律师 安吉律师 杭州劳动争议律师 石城律师 上栗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