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细则的具体内容

时间:2023-11-21 作者:北京律师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括:
1、材料质量的检查;
2、资料完善程度方面的检查;
3、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
4、工序交接的检查;
5、成品工程保护的检查。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含: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责任制;
3.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4.施工图审查情况;
5.地质勘察资料;
6.施工技术标准;
7.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8.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9.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本文链接: http://www.010lvshi.com/47214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韶关律师 万年县律师 洞头律师 贵港律师 成都普法教育网 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房屋产权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请律师 杭州债务纠纷 杭州西湖区律师 杭州律师网 葫芦岛律师 四平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济南律师 北海律师 黔东南律师 楚雄律师 西藏律师 临夏律师 海西律师 吴忠律师 常州律师 慈溪律师 东阳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公司类法律纠纷 杭州合同律师 遂川律师 莲花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