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孕妇,不小心吃了商家不新鲜的鱼,结果呕吐了,胃里很不舒服,请问该怎么办?

时间:2023-11-24 作者:北京律师

消费者就餐时食物中毒的可以与商家协商,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要求商家赔偿。
有消费者中毒事实的发生,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造成损害的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其有无过错。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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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消协,食品监督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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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量与卖家协商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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