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明确写有借款日期和借款内容,但实际上没有收到钱,这样借条是否有效?

时间:2023-11-25 作者:北京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写的很简单有可能是发生效力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设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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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效的。
在欠条上面写了欠款日期和还款日期,但是没有写落款日期,这个欠条是有效的,因为除了这个证据之外,还应该还有给他打款的证明或者是其它的证据。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不影响欠条效力,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欺,否则,债务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可随时起诉,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扩展资料:
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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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具备法律规的效力要件,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借贷合同情形时,具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出借人的基本信息;
2、借款金额、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率等;
3、借款人签字、填写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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