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男孩,请问男方会不会犯法?

时间:2024-05-12 作者:北京律师

该行为违反婚姻法,虽然是提起离婚诉讼期间,但是在此期间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尚未得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即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禁止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婚外异性生育子女的,定是违反夫妻之间忠诚义务,可能被认定为出轨、或者与他人同居,甚至被认定为重婚罪,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过错方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少分,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支付损害赔偿。法律虽有明确的规定为保护女性,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是因婚外其他异性怀孕的,这种属于例外情形,男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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