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要求找到人才能走,我不同意就按自离处理怎么办?

时间:2024-05-20 作者:北京律师

辞工无需找到人才能走,可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如用人单位违规处理,可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并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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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遭遇阻碍,可选择协商、投诉或诉讼。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若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最后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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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受阻可依法维权。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保留证据,如遭违规处理,先协商后投诉,必要时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应得工资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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