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卡也不能用,可以注销吗?

时间:2024-06-02 作者:北京律师

法律分析:不可以,银行卡注销必须由本人凭借身份证、银行卡回原开户所在地进行注销。但是如果银行卡持有人不方便去注销的,可以写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去注销,由受托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存、商户共存、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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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银行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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