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剩下的余款还需要重新申请强制执行吗?

时间:2024-06-03 作者:北京律师

法律分析: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依据原告的请求而启动,如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执行,注意是中止,而不是终止,也不是撤销强制执行。若被告不按还款协议履行还款时,原告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随时可以执行吗,没有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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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的生效证明及移送执行表,以及原被告基本身份证明在一审法院立执行案件,法院立案后会分到具体的办案法官手中,后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后会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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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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