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能否为借款人提前还贷?

时间:2024-07-04 作者:北京律师

担保人不可以提前行使追偿权,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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