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居住地取保候审,居住地派出所不给回执盖章怎么办?

时间:2024-07-07 作者:北京律师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需要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执行,派出所执行,需要填写执行回执并交给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你拿上回执到居住地派出所盖上章就可以了。户籍证明,主要是证明你的个人身份,拿上身份证就可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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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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